文明出行 和谐旅游 让文明与旅游同行!夫子庙核心景区瞬时最大客流承载量为7.8万人,全天最大游客接待量为41万人。 当前实时客流:0人; 舒适度:0 首 页
审批服务

5、在风景区内设置、张贴商业广告的审核

发布日期:2018-05-21

序号

构成要素

内容

1

事项名称

对在风景区内设置、张贴商业广告的审核

2

业务名称

对在风景区内设置、张贴商业广告的审核

3

设定依据

【行政法规】《风景名胜区条例》第二十九条  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下列活动,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,依照有关法律、法规的规定报有关主管部门批准:(一)设置、张贴商业广告;
【地方性法规】《南京市夫子庙秦淮风光带条例》第二十五条 在风景区内从事下列活动,应当经风景区管理机构审核后,依法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:(四)设置、张贴商业广告。

4

行使层级

县级行使

5

是否委托行使

6

受理机构

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委会法规处

7

决定机构

夫子庙秦淮风光带风景名胜区管委会

8

办理条件

申请人对设置、张贴广告所利用的场地、建筑物、设施有所有权、使用权或经权利人同意;广告商品类别、图文设计符合景区历史文化氛围,与周边景观相协调;广告载体和设置张贴形式、位置符合景区容貌管理规定;广告设施设备符合安全、环保要求;维修养护责任和措施应当明确等。

9

禁止性规定

10

办理材料目录

1、申请书;
2、申请人身份证明(单位申请人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、营业执照,从事广告经营的单位应当提供广告经营许可证)复印件;
3、设置、张贴广告所利用的场地、建(构)筑物、设施的所有权、使用权证明,或者相关权利人同意设置的证明;
4、广告设计图、设置张贴立面效果图;
5、维修养护责任承诺书。

11

网上办理链接

 

12

办公地址

新姚家巷26号101室

13

办公时间

春秋冬季上午9:00-12:00,下午2:00-6:00;夏季(7月15日-9月30日)上午9:00-12:00,下午3:00-6:00

14

法定办结时限

7个工作日

15

承诺办结时限

7个工作日

16

收费依据及标准

此事项不收费

17

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

18

办理结果形式

审批决定书

19

办理结果送达方式

邮寄送达、直接送达、委托送达、公告送达、留置送达

20

咨询方式

52851286

21

办理进程及结果查询途径

52851286

22

监督投诉渠道

52851281

对在风景区内设置、张贴商业广告的审核材料名称

1、 申请书(政府部门核发: 风景区内挖掘、占用道路、河道申请表)

2、 申请人身份证明、营业执照复印件、广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(自备);

3、 所利用场地、建筑权属证明或权利人同意证明(自备);

4、 广告设计图、设置张贴立面效果图(自备);

5、 维修养护责任承诺书(自备);

 

相关表格下载 

夫子庙-秦淮风光带设置、张贴商业广告申请表 

 

版权所有©2008-2019 南京夫子庙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   电话:025-86772965   qhqlyj@126.com 技术支持:EPSO

夫子庙-秦淮风光带管委会行政执法监督电话:52851281      咨询投诉电话:025-52209788(9:00-21:00)       

紧急救援电话(夫子庙派出所):025-52208118 苏ICP备16064479号-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