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旅管[2000]331号
根据我省旅游市场的实际情况,对《江苏省旅行社门市部(营业部)管理暂行办法》(一九九九年七月一日发布)作补充规定如下:
一、上一年度出现经营亏损情况(以业务年检报告书的资料为准)的旅行社,本年度不得申请设立门市部(营业部)。
二、国内旅行社上一年度组织、接待游客达三千人次方可申请设立一个门市部(营业部);年组织、接待游客每增加二千人次可申请增加设立一个门市部(营业部)。
三、国际旅行社上年度组织、接待游客(不含“出境游”游客)达八千人次方可申请设立一个门市部(营业部);年组织、接待游客每增加五千人次可申请增加设立—个门市部(营业部)。